眉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

关于4月10日零时启动臭氧重污染天气


(资料图片)

黄色预警的通知

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,各县(区)人民政府,市级有关部门(单位):

根据最新空气质量预报会商意见,结合《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大气污染管控的函》(川污防攻坚办〔2023〕18号)要求,4月10日起,我市气象条件较为不利,有臭氧中度污染风险,且将持续2天及以上,按照《眉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(试行)》相关规定,我市决定于2023年4月10日零时启动臭氧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。

启动区域为东坡区除复兴镇以外区域,彭山区除黄丰镇、公义镇以外区域,仁寿县龙正镇,眉山高新区,甘眉工业园区。全市其他区域结合实际执行。

预计本轮污染将持续到4月15日,请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,加强重点企业、重点行业、重点区域监督检查,严格执法,加大挥发性有机物、氮氧化物排放削减力度,减少污染累积,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。

眉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

2023年4月9日

来源:眉山市人民政府官网

本文部分图片、文字及观点,来源于互联网及其他公众平台,主要目的在于分享信息,让更多人获得需要的咨询,不作商业用途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。如涉及侵权请予以告知,我们会在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谢谢。

上一篇:

下一篇:

x

推荐阅读

更多